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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强制性噪声限值标准已正式实施3个月,但不少家电产品仍未将噪声值标注在产品或使用说明书上,消费者对这一新规定不知情,就连西宁市许多家电经销商也说不知道有此规定。
据了解,自今年8月1日起,中国家电研究院起草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国家标准已强制实施,规定冰箱、空调、洗衣机、微波炉、吸油烟机和电风扇六大类家电产品的铭牌或说明书上必须标有噪声限值,否则不得上市销售。但在西宁市的许多家电商场内,记者发现,许多销售人员根本不知道有此规定。
10月31日,记者来到西宁市的“国美”和“苏宁”两家较大的家电商场。在冰箱、洗衣机销售处,许多销售人员对噪声值根本不知道,只是一味地介绍他们的产品达到静音标准,“超静音”等。还有些销售人员说,在产品说明书上好像标了,然而将说明书翻了几遍也没有找到。记者还发现,在规定出台后生产的许多产品也没有标注噪声值。随后,记者找到了“国美”与“苏宁”两家商场的销售部负责人,他们对“噪声值”一词似乎很陌生,都坦言自己根本不知道这一新规定。作为商场,只有在厂家提出要执行新规定时给予配合,却不能要求厂家将新规定出台前生产的产品撤下柜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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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洗衣机的洗涤噪声限定值为62分贝、脱水噪声限定值为72分贝。容积在250升以下的冰箱,噪音限值为45~47分贝;250升以上的冰箱噪音限值为48~55分贝。空调根据额定制冷量,噪音在40~68分贝。微波炉的噪音限值在68分贝。
按照规定,8月1日后生产和销售的洗衣机、冰箱、空调等六类家电产品,噪声值必须标注在产品的铭牌或说明书上,并且不得高于限定值,且实测值与明示值只允许相差3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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