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国政协委员、副市长李崴在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呼吁,环境保护别忘了加强治理城市噪音。 李崴表示,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已于1996年10月29日通过,并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但是执法情况令人担忧,城市噪音污染防治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李崴呼吁,在加强环境建设中,千万不要忘记了防治城市噪音;一是完善防治噪音污染方面的法律,并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治理城市的噪音污染;二是建立专门的防治噪音污染的研究机构,进行防治噪音的理论、设施的研究与开发,引导国民科学地去维护人类“安静”的权利。三是加强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宣传和对防治噪音的科普宣传,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科学素质和“噪音维权”的意识,人人自觉地改善和维护我们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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